0000-00-00 保險部
承保業務
- 1. 汽、機車強制險。
- 2. 辦理一般保險與家畜〔毛豬〕運輸傷亡保險。
- 3. 農保。
- 4. 全民健康保險。
- 5. 受理農民健康保險及全民健保增辦農民眷屬依附加保業務。
- 6. 申請加保及退保之資格審查。
- 7. 辦理65歲以上農保被保險申領老農津貼。
- 8. 辦理農保生育、殘障及喪葬津貼補助業務。

各類保險說明
承保業務
1. 辦理農民健康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業務
2. 代收汽、機車強制險、意外傷害險、平安旅遊險費及人壽險。

其他
1. 代收農保費及全民健康保險費
2. 催繳農保費及全民健康保險費
3. 辦理老農年金申請工作
4. 辦理農保生育給付、身心障礙給付、喪葬津貼

農保資格說明
參加農保資格
一、農會法第十二條所定農會會員。
二、非前項農會會員須具有下列條件。
1. 年滿15歲
2. 戶籍設在關廟區內
3. 實際從事農業工作
4. 無農業以外之專任職業
5. 戶籍與農地座落在台南市,或不同縣市毗鄰鄉鎮範圍內。
6. 同戶內直系血親所有權之農漁牧用地每人0.1公頃,林業用地每人0.2公頃以上,承租地僅限本人及其配偶每人0.2公頃以上。承租林業用地0.4公頃以上

辦理農保必備資料
1.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乙份及印章。
2.全戶戶籍謄本乙份。
3.土地謄本(申請前十日內)。
4.農會存摺及印鑑。
5. 加保前之轉出申報表。
6. 本人親自辦理並繳納當期保險費

保險給付說明
一、生育給付
1.出生證明乙份。(正本)
2.戶籍謄本全戶乙份
3.土地謄本。(戶內加保者每人需0.1公頃)(申請前十日內)。
4.申請人農會存摺影本乙份
5.印章。
6.配偶是外籍人士,要附居留証影印。

二、身心障礙給付
1.農保專用診斷書乙份(或收執證明書)。
2.戶籍謄本全戶乙份
3.土地謄本。(戶內加保者每人需0.1公頃)(申請前十日內)
4.申請人農會存摺影本乙份
5.印章。

三、喪葬津貼
1. 死亡證明書乙份。(正本)
2. 除戶謄本乙份。(全戶)
3. 申請人(二等親家屬)戶籍謄本乙份。
4. 土地謄本。(戶內加保者每人需0.1公頃)(申請前十日內)
5. 申請人農會存摺影本乙份。
6. 印章。

老農年金
1.年滿65歲
2.參加農保6個月以上
3.申請人身份證及其正反面影本各一份,申請人私章及農會存摺影印
4.領勞、工保退休者於87年11月13日以後再加入農保即不可申請

注意事項
1. 農健保保費請按期繳納以保障自身權益
2. 申請各種給付業務,農會及勞保局皆不收取任何費用,檢舉不法專線:0800-491021
3. 各項給付請求權自發生日起二年內為有效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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